市律协组织慰问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2018年7月,我市贵铸、赵志良、李荣花、严世勇、陈海航、李艳、王鸣剑7名律师并分别赴海南、西藏、广西、贵州、新疆兵团、贵州开展“1+1”法律援助工作。
为表达对我市2018年度“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支持与关怀,2018年10月底至12月中旬,我会会长林昌炽,副会长章成、蔡华、曾迈分别带队,赴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地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进行慰问。
我会慰问工作组实地考察了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的工作环境,全面了解了我市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生活情况,并询问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服务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筹划方案跟进解决。希望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能够不忘初心、坚定信念,在“1+1”志愿服务工作中再创佳绩,更进一步加强深圳和服务地法律服务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为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持续奉献深圳律师力量。
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服务地司法局领导对我会慰问工作组的到访慰问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他们表示,深圳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舍弃深圳优越的生活和工作环境,选择到贫困偏远地区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热心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调解群体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宣传普法等工作,切实维护了当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深表敬意和感谢。
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纷纷表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保障公民平等获得法律保护、促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生动实践,是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他们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并号召更多的律师参与这项工作,共同为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司法公正、宣传法治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10月28-29日,我会公益委副主任朱延群、秘书处工作人员贺鹏一行赴西藏拉孜县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赵志良律师进行慰问。拉孜县司法局局长索朗罗布、副局长丹增卓玛接待并陪同慰问。
10月29-30日,我会公益委副主任朱延群、秘书处工作人员贺鹏一行赴西藏江孜县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李荣花律师进行慰问。江孜县司法局局长普布顿珠接待并陪同慰问。
11月2日,我会副会长曾迈、公益委员会副主任刘国梁、秘书处工作人员黄新一行赴广西省北海市铁山港区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严世勇律师进行慰问。北海市铁山港区司法局局长吴礼有、副局长曾达雄,北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春贵接待并陪同慰问。
11月4-5日,我会副会长章成、公益委员会主任孙程旭、秘书处工作人员贺鹏一行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司法局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李艳律师进行慰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司法局局长王红熳、副局长何江玲等接待并陪同慰问。
11月16日,我会会长林昌炽、公益委员会主任孙程旭、秘书处工作人员黄新一行赴海南省临高县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贵铸律师进行慰问。临高县司法局副局长莫华伟,法律援助处主任邓青晓,副主任徐庆明、林伟接待并陪同慰问。
11月23日,我会副会长曾迈、公益委员会委员傅克、秘书处工作人员张晓燕一行赴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王鸣剑律师进行慰问。平塘县司法局局长刘卫华、副局长赵福东,法援处主任石永亚接待并陪同慰问。
12月13日,我会副会长蔡华、公益委员会主任孙程旭、委员朱爱新一行赴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陈海航律师进行慰问。玉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小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敬兰接待并陪同慰问。
特此感谢各服务地单位对我市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在工作与生活中的关心与帮助,对深圳“1+1”法律援助律师宣传片摄制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