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加入律师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2日 作者:梁海莉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17〕105号)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司〔2017〕508号)文件要求,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组建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8〕20号)要求,市律协将设立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律师调解中心(下简称“调解中心”)。
为保障调解中心工作的良好运作,市律协现面向全市律师征集律师调解员,建立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解中心工作职责
1.按职责受理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移送的调解案件;
2.组织开展案件调解有关工作;
3.制作调解案件有关文书;
4.负责与有关单位进行工作协调;
5.定期开展对律师调解工作的汇总、归档、通报;
6.研究起草律师调解工作报告;
7.按照规定制定调解工作流程;
8.其他应当由本机构办理的工作。
二、律师调解员报名程序
(一)资质条件
1.热爱调解工作,并可以安排时间参与调解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3.至少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或者在有关单位从事调解相关工作经历5年以上,且律师执业经历1年以上;
4.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具备一定的调解工作经验;
6.市律协民商事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是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的当然调解员,但有意成为省律协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的,仍需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二)专业类别
1.民商事;2.公司法;3.金融纠纷;4.房地产与建筑工程;5.婚姻与家庭;6.破产、并购与重组;7.保险法;8证券;9.电子商务;10.劳动;11.国有资产;12.知识产权;13.国际商事;14.合同法;15.其他。
注:如需选择其他专业类别,请填写后备注(其他)。
(三)报名流程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周二)17:00
1.符合资质条件的律师请下载附件填写,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
以下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1)《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本人签名,经所在律所加推荐意见并盖章);
(2)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
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wb01@szlawyers.com:
(1)《律师调解员申请登记表》word格式;
(2)《律师调解人员库备案汇总表》excel格式;
(3)个人免冠正装彩色1寸照片(以“姓名+律所名”命名)。
2.市律协将按照资质条件,结合律师专业水平筛选入库名单,并择优选取5名律师推荐到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人员库。
联系人:梁海莉 联系电话:8302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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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