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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协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作者:党办

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支部集中换届的指导意见》(深通组[2016]76)和《市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开展党支部集中换届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律协党委将集中开展各直属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律协党委所属党总支、党支部集中换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151231日前成立的市律协党委所属党总支、党支部,均列入集中换届范围。各直属党总支统领所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并上报党委,市律协党委办公室负责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二、换届时间

  原定于2016915日前完成市律协党委首次集中换届的工作,延期到2016930日前完成所有党支部换届,此后每3年开展一次集中换届。未完成换届工作的党总支、党支部加快推进换届进程,并于930日前报送换届选举请示、选举结果报告(可发送PDF版本到党办邮箱:szlxdw@126.com,请示和报告原件需加盖支部公章上交律协党办。

  三、班子配备

  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由同级党员干部或其他同级党员管理人员担任。党员7名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党员不足7名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四、换届流程

  1、制定工作方案。各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准确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及选举动态,研究制定本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和确定候选人。支部委员会按照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酝酿推荐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人选;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经资格审查,提出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组织党员酝酿候选人初步人选,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在审批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委员以及书记、副书记均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差额选举委员,然后等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不得以举手表决方式代替无记名投票选举;计票结果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特殊情况下,经上级批准,本次党支部换届可采取网络选举方式。

  4、及时交接工作。党支部班子要在换届选举后5日内,完成党支部工作交接手续。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强化履职践诺、服务群众的意识。注重加强党支部工作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党支部工作和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律协党委将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尤其要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全程指导和重点帮扶。各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和主体责任,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对集中换届遇到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参加集中换届的党支部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换届工作纪律。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严密防范和严肃处理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

六、注意事项

若支部未在规定时间(2016930日)内完成换届,将影响支部党员参加市律协党委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与下一年支部活动经费发放。


附件:1.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2.XXXX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的请示(设支委会)

3.XXXX党支部、党总支换届选举的请示(只选书记,不设委员会)

4.XXXX党支部、党总支选举结果的报告(设支委会)

5.XXXX党支部、党总支选举结果的报告(只选书记,不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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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921


(联系人:陈璇琳、潘海英,联系电话:8275216223832114,传真号码:83025756,党办邮箱:szlx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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