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节能减排,增强环保意识
我市律师为龙岗区企业解析《节能法》
深圳律师网
2009 年10月16日 下午,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吉林,广东惠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丛林应邀在龙岗区市场监督局,为深圳市个私协会举办的《节能法》讲座担任主持并向辖区内“耗能”大户的企业讲授了节能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崔吉林、陈丛林律师根据我国面临着环保的严峻形势,介绍了我市的节能减排任务。通过以往成功的企业案例(最高节能达50%~60%)辅以直观数据表格的形式向与会企业介绍了节能技术在企业经营、市民生活中的应用以及世界银行的扶持模式。
龙岗区贸工局、循环经济办公室、市场监督局、司法局及有关承担着节能减排任务的机构和企业参加了活动。此次活动是我市律师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办发(2009)14号文件全市普法活动之一,希望通过巡回宣传节能减排相关法律的公益活动,推进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