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7月1日
各律师所党支部、联合支部:
根据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关于“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庆祝建党90周年,切实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和帮助,律协党委定于2011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慰问活动安排在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
2、近几年来受工委以上表彰的生活困难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3、对因身患疾病、遭遇灾害、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4、以上党员组织关系应在市律协党委。
三、慰问形式及要求
1、各党支部、联合支部要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要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的党员,如实填写《特困党员情况登记表》,并加盖支部章,于
2、《特困党员登记表》经律协党委审核汇总后,统一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审定,对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对慰问对象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联系人:曹莎 陈银玲
联系电话:83026936 83025756
传真电话:83025756
邮箱:linglingch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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