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义务法律咨询
活动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10月8日
各律师所党支部:
为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市律协党委号召各党支部、党员律师积极组织、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
二、 活动形式
各支部应与社区、街道进行“一对一”对接,结合社区和街道的特点,开展法律咨询、赠送法律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法制讲座、开展调解和帮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注重因地制宜,增强实效。
三、 活动要求
1、请各支部联系确认对接服务的社区或街道(如有困难,党委将做好协调联络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表格,并于
2、市律协党委拟于今年年底组织召开党支部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请各支部注重经验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报送党办。
联系人:曹 莎 陈银玲
电 话:83025936 83025756
传 真:83025756
E-mail:linglingche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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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