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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来我会调研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5月31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维权委
2015年5月25日上午,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周映彤处长一行到市律协调研。市律协黄思周副会长、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马学平主任、程泉副主任、赵波监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任忠孙副主任等参加接待并进行座谈。双方就刑事诉讼中如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进行了深入交流。
2015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以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为宗旨,有创新举措、可操作性强。周映彤处长表示,《办法》试行一年以来,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市检察院领导一再强调要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落到实处,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挂在墙上,市检察院此次来访主要是就该《办法》落实情况,听取市律协的意见和建议,并共同商讨如何进一步切实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为此,还带来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律师权益保障调查问卷》,希望通过律协广泛收集律师意见。
黄思周副会长感谢市检察院一直致力于切实保障刑辩律师的执业权利,此次周处长一行来市律协调研《办法》落实情况,充分表明了市检察院的务实精神。黄会长希望市检察院除了在一般刑事案件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外,在重大敏感案件中更要注重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以利于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规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
市律协维权委马学平主任和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任忠孙副主任分别结合维权个案和自身办案经历,就如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知情权、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等问题与市检察院案管处进行了交流。双方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律师权益保障问卷调查工作,对《办法》试行情况广泛征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办法》内容,更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