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纪律与惩戒委员会
执业风险提示函
深圳律师网2011年5月30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执业律师:
一、律师所应及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是律师所的法定义务,各律师所应加强收案管理,及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特别提示:
1、各律师所在开具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出庭函、调查函、介绍信等文书时,应审查是否已就该委托事项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注意审查委托人在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等委托文件上签名的真实性,以免因签名不实造成无权代理。
二、坚决杜绝律师个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收取费用的权利属于律师所,律师个人不能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三、严格遵守有关律师收费规范。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目前律师收费规范的核心规定,律师所的收费行为必须符合该文件。特别提示:
1、严格遵守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不得超标准收费。
2、注意不能风险代理的事项。
婚姻、继承案件;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
另外,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规定,不得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
3、注意办案费的结算。
律师所预收办案费的,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持有效凭
证与委托人结算,如果不能提供有效凭证,应退还相应费用。
四、律师所应及时开具发票。
所谓及时是指在能够开具发票的时候主动开具发票,如果律师所没有及时开具发票,即使事后补开,仍然构成违规。特别提示:开具发票是律师所的义务,不能以委托人未要求开具发票作为不开发票的理由。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时应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律师在会见时,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其使用,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特别提示:刑事案件会见难一贯是律师维权的重要课题,个别律师在会见时的不规范行为,不但增加自身的执业风险,更会增加律师维权工作的难度,影响律师整体执业环境。
六、严格遵守业务推广宣传规范。
律师所和律师有进行业务推广宣传的权利,但该权利受相应规范的约束。特别提示:
1、请认真学习广东省律协《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
2、根据全国律协《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不得在司法机关内及附近
七、律师所接受委托,为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的,应及时报告。
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可能涉及社会稳定,也可能给承办律师所和律师造成不可预测的执业风险,律师所接受此类案件的委托后,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报告情况。
请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各执业律师恪尽执业操守,维护深圳律师的整体形象!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纪律与惩戒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