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全国律协《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粤律协〔2020〕41号)规定,同时按照《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律师协会 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22〕50号)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度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和形式
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经省司法厅核准且在我市已领取律师执业证(含工作证,下同)的律师,包括派驻或受聘于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香港、澳门、台湾律师。
2022年1月1日后领取律师执业证的律师,无需参加此次年度考核。
法援机构律师年度考核程序参照社会律师年度考核流程办理(无需通过系统提交年度考核申请)。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按照司法部《公职澳门电子游戏银河网站 办法》《公司澳门电子游戏银河网站 办法》(司发通〔2018〕131 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职澳门电子游戏银河网站 实施办法》(粤司办〔2019〕224 号)的规定办理,具体要求详见市司法局通知。
二、 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时间、程序及材料
律师所需按照《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粤律协〔2020〕41号)(附件6)规定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年度考核,并根据规定的评定标准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出具相应考核结果。本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律师提交材料至律师所阶段(时间:2022年4月6日-16日)
律师按照考核内容向律师所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并签署承诺的《2021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附件2)及律师执业情况总结(表格中填写,可另附页);
如因《律师执业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已盖满章需换领新证的,需同时向律师所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照两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律师姓名);
2.由本人书面承诺:所获得行政或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3.完成市律协继续教育培训(因受疫情影响,律师本年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要求为20分,取消现场培训学分);
4.上一年度因变更执业机构新转入的律师,应当同时提交变更前所在律师所对其执业表现的鉴定意见;
(备注:上述1-4项材料提交律师所作为年度考核留存档案,无需提交市律协。)
兼职律师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有效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其继续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和参加本次执业年度考核的书面意见,司法警察院校兼职律师应同时出具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证明;
5.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如实向律师所登记本人政治面貌及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地等信息,并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在本年度考核结束前,将党员组织关系(注:不是档案)统一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点击此处可查看组织关系接转办理程序指引,咨询电话23832114);
(1)若属于退休党员、现任党内其他职务的党员,请组织关系所属的党委出具相应证明。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备案,可不予转入(往年已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
(2)若属于兼职律师、派驻到我市分所的律师党员,可由所在律师所和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相应证明材料,交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备案,可不予转入(往年已提交过的,无需重复提交);
(3)因档案遗失或组织关系遗失而无法确认党员身份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请联系原党组织申领补填相应的党员档案材料或重新认定党员身份,恢复党员身份后可按正常接转流程转入;
在党员组织关系恢复或有党组织证明党员的组织关系属实之前,对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一律不予认可。(上述相关证明模板,详见附件8)
(二)律师所对律师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进行考核评议及线上申报阶段(时间:时间:2022年4月18-28日)
律师所应当建立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成立年度考核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对本所律师上一年度执业活动进行考核评议,出具考核意见,具体负责本所年度考核工作:
1.依据《广东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粤律协〔2020〕41号)(附件6)规定,召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结合律师2021年度执业情况,听取律师个人总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在《登记表》上加具考核等次后,送交被考核律师本人阅签。《登记表》内容由律师所统一负责审核确认并存档,无需再提交至市律协,市律协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或调取;
2.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省司法厅窗口(可点击此处跳转)→广东澳门电子游戏银河网站 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申请中心→我要申请→年度考核业务”流程申报年度考核网上业务,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
3.根据《汇总表》《登记表》信息按要求填写《2021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签署材料真实的承诺;
4.将《汇总表》、《一览表》、会员会费及保险费缴费转账凭证按顺序扫描到同一个PDF文档后,将上述PDF文件及《一览表》Excel电子版发至负责材料审核人员邮箱;
备注:请各律师所严格按时间表安排(附件1)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将上述年度考核电子材料报送负责材料审核人员邮箱;
5.律师所统计因《律师执业证》“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已盖满章需换领新证的律师名单,按换证通知要求办理(点击此处查看换证通知);
6.如有不符合执业条件不予年度考核、不参加年度考核、暂缓考核等情形,律师所应在办理年度考核同时填写《2021年度律师不考核及暂缓考核情况表》(附件5)并将律师证收回邮寄市律协会员部。由市律协代收齐后,统一将名单及律师证交市司法局律管处。
(三)市律协审查年度考核电子材料阶段(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3日)
今年年度考核采取“无纸化”形式办理,通过审查电子材料方式办理,流程如下:
1.按年度考核时间安排表(附件1)顺序审查:①党员(预备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是否已转入市律师行业党委;②律师所缴纳会员会费、保险费情况;③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情况;④律师年度考核电子材料;
2.审核律师所提交至邮箱的2021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电子材料无误的,将在深圳律师网予以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
3.备案通过的,即可在深圳律师网查看“可办理年度考核律师证盖章的律师所”名单,携带律师证到市律协现场盖章并发放;
备注:为确保年度考核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变动影响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在办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期间,建议律师所暂缓办理机构变更及个人证照变更等相关律管业务;年度考核期间暂停办理各项实习业务(2022年4月29日-5月13日)。
三、年度考核相关费用的缴纳
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年度考核通知及《广东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规定》等规定,结合市律协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请各律师所于报送年度考核电子材料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会员会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注: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新领律师证的律师无需参加本次年度考核,但需交纳2022年度会员会费和保险费),具体如下:
(一)会员会费(起止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及保险费:
1.团体会员会费:5000元/所(其中25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
2.个人会员会费:2000元/人(其中8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保险费(含执业险、意外险)为173元/人;
3.公司律师个人会员会费:2000元/人(其中800元代省律协收取,含全国律协会费);
4.法律援助机构团体会员会费:600元/家,个人会员会费30元/人(该两项会费全部代省律协收取,需直接转账至省律协账号);
备注:(1)为扶持在我市首次执业的年轻律师,关爱、照顾老律师和分娩女律师,市律协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对上述三类群体的律师会员减收个人会费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减收个人会员会费的说明》(附件7);
(2)市律协每年已出资为我市正常执业的社会律师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金额为10万元/人/年);
市律协收款帐号如下(转账请备注:XX所XX人<人数>):
单位名称: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帐 号:6012 1000 05051
联系人:林倩雯 83025760 胡兵伟 88281542
(二)党费
根据《党章》规定,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应向其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结合我市律师行业特点以及疫情原因,为减少不必要接触,现启用微信小程序“复兴壹号党建云”收缴党费。在册党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复兴壹号党建云”,用预留在行业党委的手机号码注册激活账号并缴纳党费(操作指引详见附件9)。确有需要现金缴纳,请到市律师行业党办现场交纳。
执业律师党费标准为每月50元,其他人员党费标准为每月20元。
联系人:袁琴 83025756
四、年度考核工作要求
(一)补全深圳律师网律师个人信息。为保证律师年度考核工作正常进行,请律师所督促2022年3月31日前新领执业证律师于4月25日前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同时,请各律师所仔细核查深圳律师网本所律师名单和信息,如有误,请尽快将相关信息发市律协会员部邮箱(hyb@szlawyers.com)申请更正;
(二)年度考核时间安排。所有参加2021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和补充考核的律师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年度考核材料,逾期将无法办理。未按规定参加的,市律协将责令其限期1个月内(2022年6月1-30日)参加年度考核,逾期仍不参加考核的,由市律协直接出具“不称职”的考核结果。
五、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联系人及电话
(一)年度考核电子材料审核组成员(分组表详见附件1)
一组:熊 丹 88301969 邮箱:35724524@qq.com
二组:骆立园 83025538 邮箱:1078271245@qq.com
三组:黄 新 83020322 邮箱:532959159@qq.com
四组:苏悦妍 88281716 邮箱:929304802@qq.com
(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学分审核人员
徐占雄 88281543 赖柏至 8302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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