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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立法调研组赴深圳市中级法院、福田区法院调研

深圳律师网2011321


          

2011 316 (周三)下午1500-1700,在市律协党委张丽杰副书记的带领下,个人信息立法调研组的徐彪、邓香花、李魏、陈旭绯等一行5人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福田区法院就个人信息案件处理的司法实践、具体案例和立法态度等进行深入调研。市中院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张艳红、办公室副主任董惠、刑一庭副庭长俞宙、刑二庭副庭长陈剑、民一庭审判员石磊,福田区法院办公室主任董文、刑庭副庭长胡超、民一庭审判长杨晓凤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为了使《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内容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和社会需求,律协党委立法项目组于3月初给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福田区人民法院发了工作联络函。市中院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汇同福田法院一起组织召开本次专题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丽杰副书记首先向市中院、福田区法院相关领导介绍了个人信息立法调研项目启动的背景、前期工作和调研目的。其次,与会人员就个人信息立法的具体案例、司法实践、可操作性、信息保护范围、法律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气氛热烈,和谐融洽。市中院及福田区法院的参会领导积极建言献策,以其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高度的专业智慧为个人信息立法起草的调研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的内容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和社会需求,为立法调研报告的形成提供了有益补充。

最后,张丽杰副书记表示,深圳个人信息立法是我们法律人共同的责任,中院和各区法院在立法前期给予调研组大力支持,希望以后法官和律师可以就更多法律业务问题进行座谈交流,双方建立长效互动机制,有益于扩大工作思路。感谢中院和福田法院为调研组提供的学习机会,法官专家们的宝贵建议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调研报告提供了有益的补充,会后调研组将认真收集整理,向法院领导作动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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