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应邀为省检察官授课
来源: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日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春丽
2013年11月27日,我市郑剑民律师应邀以《职务犯罪辩护思路分析》为主题,为参加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研讨班的检察官授课。该研讨班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广东检察官(培训)学院联合举办。
郑剑民律师从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对象)、犯罪主体权责、犯罪后行为、行为社会危害程度、行为背景、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证据裁判原则(证明标准、证据规则)八个方面切入,对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介绍,并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分享了律师为职务犯罪辩护的思路。
郑剑民律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独特的职业视角增进了检察官对刑事辩护律师的理解和尊重,赢得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市律协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