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有意向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8日 作者:黄香江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为加强深港两地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面的合作,推动两地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我会拟组织首批有意向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大律师签署意向书。现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征集合作意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我市律师事务所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增强我市律师事务所国际竞争力,推动两地法律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
二、活动安排
1、3月18日-3月23日,征集有意向聘请香港大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提交报名材料;
2、3月23日-3月30日,由香港大律师根据报名材料自行选择、决定与相应律师事务所签署意向书;
3、4月下旬,首批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大律师签署意向书。
三、律师事务所报名条件
1、三年内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2、律师事务所有涉外法律业务。
四、报名程序
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相应内容,打印报名表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于2016年3月23日18:00前送至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秘书处业务部。
联系人:黄香江 联系电话:882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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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