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报名参加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 (贸易摩擦和“走出去”风险应对处置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孙统彪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培养一批具备高水平国际贸易摩擦和“走出去”风险应对处置实务能力的涉外律师人才,省司法厅、省律协定于2023年5月中上旬举办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贸易摩擦和“走出去”风险应对处置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23年5月5日
培训时间:2023年5月6日至5月14日(共9天)
三、培训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围绕贸易摩擦和“走出去”风险应对处置,突出涉外法律服务专业知识深度授课,强调实战能力和技巧的重点训练,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具有战略眼光和领导力、精通律师业务的领军型人才队伍。教学方式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实务训练交流、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具体课程安排及授课老师简介详见附件1、2。
五、参加人员
主要为省内具有较为丰富的参与涉外法治工作实践经验的执业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共100名。
(一)参训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运用外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省内执业律师;
3.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突出表现,如曾多次为中外企业重大涉外经贸活动或重大涉外民商事纠纷提供诉讼或非诉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担任政府部门、企业法律顾问并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或协助政府处理重大涉外法律事务,在维护我国国际声誉,促进企业“走出去”中发挥重要作用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律师,优先考虑;
4.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6.未参加过2022年以来广东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任一专题的律师。
(二)名额分配
深圳市分配参训名额19名
六、其他安排
(一)报名安排
请本市符合条件的律师登录广东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贸易摩擦和“走出去”风险应对处置专题)(gdbr.org.cn))进行报名,将参训承诺书提交至相应的报名链接。未按要求提供附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210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直接支付至中国政法大学,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具发票。费用已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费用。
(三)食宿安排
1.用餐及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外,其他交通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报名入选后退出或者培训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律协相关涉外培训班。
2.培训结束后由中国政法大学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同时省律协将根据出勤情况为学员提供培训课时证明。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5.完成培训课程的律师可优先考虑入选涉外律师人才库。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律协联系电话:020-66826953;
深圳市律协联系电话:0755-827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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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