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市律协港澳台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4日 作者:港澳台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郑标
2022年4月12日晚,第十一届市律协港澳台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港澳台委”)召开了2022年度第三次主任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线上方式召开。港澳台委副主任隋淑静、王偕林、杨琪、秘书长尹诗的、副秘书长夏子涵、干事廖国杰、郑宇阳、李瑞燊参加会议。会议由港澳台委主任黄福龙主持。
按照会议议程,港澳台委主任团队分别就各自负责的2022年度首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做了汇报。港澳台委首二期法律资讯已完成编写、发布,后续将组织更多委员陆续参与法律资讯,发挥集体力量;隋淑静副主任指导的业务操作指引编纂工作已成立课题小组,目前已形成两篇相关文章的初稿;境外律师牌照获取经验分享会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已有序开展;对外交流、访问及分享会相关工作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须适当顺延。
黄福龙主任认为港澳台委首季度工作已基本按照工作计划顺利开展,同时强调,港澳台委对外发布的各类专业文章应当注重保持专业性、正确性。
此后,黄福龙主任对2022年度二季度工作开展做初步安排,要求法律资讯编写工作按照全体委员分组轮换配合常任编委的方式继续开展,以促使全体委员均能够深度参与港澳台委专业建设工作;业务操作指引编纂工作要在课题小组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拟定大纲;按照工作计划与深圳大学、澳门法学促进会、蓝海中心及粤港澳各联营所保持联系,为后续根据疫情防控态势有序开展拜访交流、分享做好铺垫。
其后,基于陈海燕委员围绕跨境遗嘱继承纠纷业务领域已形成的文章初稿,港澳台主任团队成员还探讨了第三季度疑难案例分享工作的开展计划,提议邀请陈海燕委员就该领域相关疑难案例举办研讨分享活动。
此外,港澳台委主任团队还着重就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合作开展涉港澳台商事争议调解培训活动的可行性进行讨论,以期促进深圳律师对涉港澳台争议调解业务的理解、提高深圳律师办理涉港澳台争议调解业务的水平。
本次会议对港澳台委首季度工作成果进行了回顾总结,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对年内二季度及部分三季度工作具体开展方式做出了安排,确保了港澳台委年度工作计划的有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