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3月16日 作者:环资委
各位律师:
为了提高深圳律师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认识和理解,增强律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经验,环资委拟定在2023年3月19日举办“生态文明公益大讲堂”第三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研讨会。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3年3月19日(周日)上午9点30分-12点。
二、研讨会方式
1、线上:腾讯会议室(会议号:324 464 649)
2、线下:深圳市宝安区兴业路1100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栋17楼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三、研讨嘉宾
陈勇儒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四、参加人员
1、市律协的有关领导、监事等;
2、环境委委员及干事;
3、其他感兴趣的律师等。
五、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计3学分,请参加在研讨会结束后,完成线上“课堂问卷”方可计入学分(课堂问卷提交时间截止课堂结束后12小时内,积分登记请两周后查询)。
六、联系人
环资委:徐奕琪, 15914082646
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
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