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协与14城律协携手共建律师权益协调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10月29日下午,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第二次峰会在南京隆重举行。广州、深圳、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南京等13个副省级城市的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参加了此次峰会。我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监事长魏汉蛟、秘书长王红参加了峰会。
此次会议主要围绕律师协会管理、互联网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律师行业财税改革、青年律师培养等议题展开讨论,重点就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合作机制开展探讨。会上,高树会长表示,尽管律师围绕区域发展,但是在不同区域协同发展同样重要。要建立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交流体系和相互支持,互相呼应的协调机制。“协同发展不是空话,每年要共同推出大家共同面临的新课题,围绕重点课题研究拿出对策,内容大于形式。”高树会长说。
此次峰会还分为“会长峰会”、“监事长峰会”、“秘书长峰会”三个峰会进行。参会的律师协会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等律师界的领袖人物围绕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内容涵盖了律师行业管理、律师文化建设、律师人才培养、律所行政管理、律所运营模式、法律职业共同建设、监事会职能发挥、律所互联网思维等众多值得深入讨论的话题。
闭幕式上,高树会长宣读了《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共同宣言》,与会律协代表共同在宣言上签字。峰会讨论决定,下一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高峰论坛由武汉市律师协会承办。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现有峰会模式,巩固传统友谊,深化战略合作,提升务实合作机制建设,服务好广大律师会员,为推动律师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不懈努力。
《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共同宣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对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标志着中国的律师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同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法律服务行业的变革正在日益显现。作为行业组织,我们必须有所作为。基于此2016年10月29日我们在南京举行以“共同发展,携手进步”为主题的律师协会峰会,旨在巩固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的团结与合作,增进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的互动与友谊,峰会围绕律师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作为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的代表,我们在此发布以下共同宣言:
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组织多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经验交流活动,联合研究制定并在律师行业推广律所管理标准规范,通过制定包括律师事务所决策程序、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在内的管理制度范本,引导律师事务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和减少重大执业风险。
二、实行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协各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对口交流联系制度,拓展交流渠道,实行资源信息共享,文稿文件交流。并以各市专业委员会为依托平台,组建律师分类专家人才库,定向组织开展律师业务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做好非诉、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涉诉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的技能培训。
三、 开展各市律师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的互访学习交流活动,联合组织推进各市青年律师成长培训计划,针对青年律师的执业需求,由各市资深律师组成导师团向青年律师面授执业技能,针对常年顾问、民诉、刑诉、非诉等业务联合开办培训班,从而帮助青年律师快速成长。
四、共同研究加强各市律协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律师协会OA管理系统。在先行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未来向各市律师事务所推广实施,通过现代互联网推动律师业务创新。
五、及时总结各市律师的业务成果,本着扩大惠及面的原则做好成果转化,由各市律协各专业委员会联合制定出台符合律师行业实际的各类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编辑律师典型业务案例选编。各市协会期刊定期互赠,注重工作经验及成果的分享。
六、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律师文化建设活动,展现各市律师良好的精神风貌。联合组织律师论坛,学习交流律师行业的发展经验,提高行业发展水平。
七、各市结合当地情况,建立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跨区域个案维权协作互助机制;不定期举办律师维权经验交流活动,相互通报本地关于执业律师合法权益的政策维权、制度维权情况,对于律师异地维权当地协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援,最大程度地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改善律师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
八、各市同意建立律协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各市分别指定一名副秘书长作为联络人,专门负责对接各市律协合作事宜,负责落实本宣言履行事宜。
凌云激壮志,梦想骋良图。这是一个法治昌明的时代,也是一个律师大有作为的时代。我们15个全国副省级城市律师协会将继续加强现有峰会模式,巩固传统友谊,深化战略合作,提升务实合作机制建设,服务好广大律师会员,为推动律师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