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报名龙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规范本院特邀调解工作,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龙华区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圳市法院系统特邀调解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征集我会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
特邀调解员通过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员给与物质或荣誉奖励。
法院对报名特邀调解员的律师进行资格审查与考核,并对当选的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任期3年,符合条件的任期届满可以续聘。
二、报名条件
1.我会会员,在深执业3年以上(含3年);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公道正派,勤勉敬业,注重效率,志愿从事调解工作;
4. 身体健康,能保证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
5. 能够保证在聘任期内参与法院相关工作任务次数不少于2次(含2次);
6. 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丰富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7.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5:00。
(二)报名程序
1. 以律师个人账号登录会员系统,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2.下载推荐表,填写报名信息(推荐表需附二寸免冠照片、加盖律所事务所公章);
3.将推荐表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文件名称格式:姓名+律所,文件格式:pdf)。
注:请在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经龙华区人民法院和市律协资格审查,由龙华区人民法院确定最终人选。
联系人:曹杨 联系电话:8302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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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的律师(在深执业3年以上、无处罚,25岁以上,65岁以下)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9-10-18 15:00:00 至 2019-10-31 15: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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