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8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各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委两新工委办公室定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20日至春节前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要求及形式
1.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高度出发,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有困难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5天后,于2015年1月12日前报律协党委办公室。
2.各党支部(总支)报来慰问名单经党委审核后,报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办公室审批,采取上门慰问、座谈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联系人:蔡国 钟瑜菁;联系电话:83025756,83025936;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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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