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送审稿)>意见的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7月8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是深圳律师的优良传统,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送审稿)>意见的函》转发,请各位律师积极参与。请于2014年7月10日18:00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yu83020899@163.com。
联系人: 俞 楠 黄香江
联系电话:83020899 8828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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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