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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深圳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2年3月4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秘书处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当前正值全市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境外疫情肆虐,多个区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进一步完善律师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强化落实防控责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营造安全健康的行业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指引。

一、强化通行管控

严格执行“四个100%”的查验标准,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防疫要求调整)、健康码“绿码”进入办公区。除必要工作外,非本律师所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办公区。严控外卖及快递包裹进入办公区,按要求在办公大楼的大堂外设置无接触快递、外卖摆放交接点。各律师所工作人员非工作需要不得将办公区作为收件地址接收快递。

、强化场所管控

各律师所要加强办公区域管理,在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粤省事”“i深圳”“国务院疫情防控行程卡”等常用小程序二维码图片。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及部分生活必需品,确保应急情况下的正常运转。设置防疫测温设备、防疫宣传展板、海报、异常人员临时观察区。室内定期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各律师所要强化对进口物品、深港跨境运输物品、国际邮件等境外输入物品的管理,严防“物传人”,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来处理境外输入物品的作业,并安排固定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物品的消毒消杀、装卸、搬运、储放、拆封等工作,接触境外输入物品的工作人员务必严格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要加强防护废弃物管理,口罩等防护废弃物按规定丢至指定垃圾箱。

、强化人员管控

福田区各律师所在办公场所保留最小运作单元,其余人员居家办公。各律师所要引导工作人员在公共办公区域、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非工作需要不串门和楼层,就近使用茶水间、洗手间。近期非必要不安排外出的公务活动,对近期到一线参与防疫的人员,原则上安排专人参与,近期不返回集中办公区办公。

各律师所工作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严格保持“单位-家庭”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模式,减少对外接触,不得组织或参与各类聚会聚餐和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敏感区域,不得前往码头、车站、机场、口岸、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强化会议活动管理

各律师所办公区内原则上不安排举办现场会议,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对确需现场召开的现场会议,要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原则上不安排非办公区工作人员参加,严控人员规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强化异常情况应急处置

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要高度关注市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最新疫情动态和流调轨迹,如发现居住地被划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或本人(共同居住人)轨迹行程与确诊病例、密接人员等高风险人群有重叠的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律师所及律协报备。各律师事务所应立即组织研判,快速响应、快速处置。

对涉密接者、次密接者、一般接触者的工作人员或居住地被接纳入封控区、管控区的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属地街道、社区有关防疫措施,暂不返岗,对其所涉办公区域和会议室实施防疫消杀,在社区接触封控、管控后,根据实际情况研判管控措施和返岗安排。

对同小区(同幢楼)出现密接者、居住地处于防范区、收到疾控部门提醒与高风险人群时空重叠等情况的工作人员,暂不返岗,接受社区排查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各律师事务所研判是否返岗,返岗后办公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减少走动交流,不参加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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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韵;联系电话:8275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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