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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执业纪律规范化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9月12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执业,保障律师依法依规执业,不断提升我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风险防控水平和能力,市律协将举办执业纪律规范化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围绕规范管理为主题,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制度,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

1、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2、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律师事务所;

3、近五年未被认定过违规的律师事务所;

4、律师事务所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采取“申报-材料审查-评审表彰”的程序。

(一)申报阶段(2018912日至928日)

各律师事务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律工委,由各区律工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

若所在区无区律工委的,律师事务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申报材料:

1、标准评定表

2、律师事务所申报报告。

3、律师事务所管理规章制度:律师事务所章程;律师会议及合伙(合作)人会议制度;收结案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学习、培训、交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等文件;律师事务所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等。

4、律师事务所曾获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材料审查阶段(2018109日至1020日)

市律协评选工作小组对律师事务所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符合授予的推荐名单,提交市律协理事会审议。

(三)评审表彰阶段(201811月中旬)

通过评审的律所事务所,市律协将授予“执业纪律规范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予公告,获得荣誉称号律师事务所将分享本所在执业规范化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的经验做法。

五、注意事项

  ()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对自己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在参评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如果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及电子版本,纸质版本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本材料可发送邮件至jlb@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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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12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

 编:518048

联系人:深圳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曹 杨 8302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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