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名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进一步充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的广泛性、权威性、影响力,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邀请我会推荐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且有相对充裕时间保障的律师12-15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商请推荐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函》的有关要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我会会员;
2、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3、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工作能力;
4、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5、年满十八周岁、不超过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 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1、针对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2、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监督动议;
3、参加本市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4、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询问,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5、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对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6、
承担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4日18:00止。
四、报名安排
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加盖所属律师事务所公章,并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律协秘书处纪律部:
1、自荐表(原件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明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刘娟
联系电话:8302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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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