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9日 作者: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
为落实福田区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的目标愿景,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综合优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福田区政府设立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多个支持项目。其中专业服务业项目中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单位(含律所)可获得30万、50万、300万不等的办公用房、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及经营奖励。
一、专项服务业-经营奖励:
1.项目说明
对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专业服务业企业,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中介、资产评估、保险公估、信息咨询、检验检测、会展公司等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
(2)具备相关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达到20人以上;
(3)上年度营业收入高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
3.支持额度
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营奖励。
二、专项服务业-办公用房支持:
1.项目说明
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服务业企业,2015年1月1日后在我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金融中介、资产评估、保险公估、会展公司、检验检测等提供专业服务的企业;
(2)上年度在福田纳税总额2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
3.支持额度
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支持,每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
三、专项服务业-人才培训
1.项目说明
对经事先备案,由辖区专业服务龙头机构举办或组织参加的行业内高端培训,培训内容对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和职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给予支持。
2.申请条件
(1)福田区专业服务业龙头机构或行业协会;
(2)经福田区经济促进局备案同意。
3.支持额度
可按最高每人培训费用的30%,给予该培训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经费支持。
更多申报项目及具体申报事宜请登陆http://zjsq.szft.gov.cn/newsite/index.action福田区政府企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查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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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