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律所党建通讯员数据库和工作QQ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杨晓仪、钟瑜菁
各律所党组织:
为加强律协党委和各律师所党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工作信息传递效率,促进各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市律协党委决定建立律所党建通讯员数据库和工作QQ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全市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律所党组织确定一名党支部通讯员,并认真填写《党支部通讯员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20日前发至 szlxdw@126.com。若党支部通讯员离职或转所,应及时安排新的通讯员,并将其相关信息上报律协党委。
2、为便于市律协党建工作群信息传递,党委同时建立市律协党建工作QQ群(群号:288941471)。党支部通讯员应尽快加入党建QQ群。
3、党支部通讯员加入群后,打开“群设置”中的“群名片”选项,完善相关资料。“姓名”栏目:请填写律所名(简称)+姓名;“电话”栏目:请填写办公联系方式;“备注”栏目:请填写党内职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晓仪、钟瑜菁
联系电话:83025756、83025936
邮箱:szlxd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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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