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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共同体关系

——高树会长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律师座谈会并发言

发布时间:2015年2月12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2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该庭召开座谈会,探讨交流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党组书记、庭长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党组成员、副庭长周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锡康,我会会长高树,广东省律协刑委会主任、深圳律协党委委员、深圳律协纪委书记郑剑民以及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和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由第一巡回法庭党组副书记、副庭长孔祥俊主持。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观摩了第一巡回法庭信访大厅、第一法庭、视频接待室、律师更衣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会上,刘贵祥书记通报了第一巡回法庭的组建和运作情况,提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共同体的构想,并建议法官与律师签署切合实际的倡议书。

高树会长代表我会做了发言,他表示,第一巡回法庭的成立,将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国的认识和理解,极大地促进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步伐。同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法官与律师签署倡议书要务实,互动交流机制要落到实处,双方可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交流互访,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构建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建立律师参与机制,对于类似信访案件,可由律师提前介入,运用专业化法律知识,进行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对法官工作的监督制约;四是加强与港澳大律师、大法官的沟通交流,增进了解、互通有无。

广东、广西、海南与会律师代表先后发言,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对第一巡回法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细化沟通机制,畅通交流渠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个案、理论前沿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促进良性互动,形成常态;二是在强化法庭审判信息化运用、规范证据交换、完善法官约见制度等细节上下功夫;三是为了增进彼此了解,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互换角色,体谅对方职业的不易;四是开办法律公益课,法官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以及典型案例等进行讲解和传授。

第一巡回法庭表示,要全力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要在硬件设施上为律师履职提供方便,如审判区设律师休息室、律师更衣室,办公区设立律师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尽最大限度提供工作便利。要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律师经预约可以在律师会谈室与法官就相关案件情况进行交流。要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切实保障律师庭审辩论等诉讼权利,在材料提交、资料查阅复制等方面为律师提供便利。

本次座谈会的召开,搭建了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交流平台,增加了彼此的尊重和认同,为促进法官和律师构建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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