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感谢深圳律师,感谢“法律进社区”活动
深圳律师网
2008年
7月
8日
日前,律协收到一封言辞恳切的感谢信。这封信是家住黄埔雅苑一位70多岁的金
余生老
先生寄来的,他在信中特别提到要感谢“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感谢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夏家红律师。
事情缘起
于金老
先生于2004年至2008年在银行购买的一个外汇美元理财产品。该产品的协议宣称,第一年固定年利率为6%,以后依据公式计算,可以节节升高。然而令
金老
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截止
08年
4月
22日
终止协议时,他只享有了第一年6%的利率,接下来三年的仅为0.795%,仅仅略高于活期利率,加之期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升值,
金老
先生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一天,
金老
先生偶然在社区里见到了“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的律师们现场为民众义务提供法律援助,他便将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律师。通过介绍,他最终找到了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夏家红律师。
夏律师在耐心听取了
金老
先生对相关情况的叙述后,连连安慰老人,并表示将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由于此次维权涉及“6个月后端美元LIBOR”,为查找相关数据,夏律师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甚至还牺牲了不少业余时间为
金老
先生维权。为便
于金老
先生对相关数据有个大致的了解,夏律师还特意将所有的数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并耐心细致地作了介绍和解释。对此,
金老
先生再三表示要感谢夏律师,并请求律协对夏律师热情善意、认真负责的态度予以表扬。
“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他人,我觉得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情。虽然我帮助
金老
先生维权没有取得任何经济报酬,但却收获了意想不到的精神回报。帮助他人,确实令自己获得无比的快乐!”夏律师在电话里如是说。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