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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党委承接专项委托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和调研报告获得专家评审组高度赞扬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6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钟瑜菁

12月19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专家评审会在市人大召开。党委书记张丽杰和副书记张善华率领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孙亚非、邱旭瑜、曹叠云、郭中亮和弋仙荣律师作为工作组代表参加会议,并向市人大法制委领导和各位评审专家做工作汇报。深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陈涤、副主任刘渤、市法制办法制研究所所长周成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杨爽庭长、市法制办环境资源处处长金闻秀、深大法学院教授丁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创裕等作为立法评审专家对由律协党委提交的建议草案进行评审。

工作组历时4个月,完成了十二万字的修订草案建议稿和立法调研报告。其中,在草案中增加了十三条修改建议,并首次增加“绿色物业管理”和“业主监事会”两大章节。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党委对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和法律论证工作做得细致、扎实,该草案建议稿和调研报告具有清晰的修订思路,内容非常丰富,一是草案建议稿不仅有国内国外的案例分析,对调研组内部的不同意见,在报告中也皆有体现;二是充分发挥了律师的专业优势,归纳分析条例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三是举办了包括民断是非在内的多场专题活动,进一步深化了课题的研究。调研工作抓住了物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取得了很好的调研效果,对市人大的立法修订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专家提出了包括明确政府主管法律地位、扩大调研对象和在物业管理中要厘清街道办事处的职能等方面的修改建议。

市人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于今年7月委托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党委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就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调研论证。自立法调研工作启动以来,党委成立由书记张丽杰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张勇、童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组、社会调研组、法律论证组三个工作小组。全力组织由30名资深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吸收了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并担任过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或曾多次代理过物业纠纷案件,在物业管理和司法实践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的优秀律师参与其中。其中,法律论证组的组长孙亚非律师曾多次代理物业纠纷案件,有近二十年的经验;社会调研组组长邱旭瑜曾任法官,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综合组的组长曹叠云律师在法制办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立法经验。

工作组自7月份迅速行动,立即召开启动大会,先后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有明确的人员分工。工作组共召开工作会议20次,形成工作记录材料16份,并加强媒体和公众对该条例修订的关注度,听取各方意见。

在社会调查方面,工作组参与2次“民断是非”公益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与市民、物管公司和住建局代表面对面,吸收多方意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调动所有的专业资源开展社会调研工作,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单位等,重点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东海花园等4家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康桥花园等4个业委会进行走访,以书面问卷、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并征集意见。一方面,制作了调研问卷,对社区的物业管理纠纷、业委会的选举等多个问题进行调查。另一方面,为使草案建议稿和调研报告更具有全面性和前瞻性,工作组成员亲赴香港进行实地调研,对中外物业管理的各方面进行对比。

在法律论证方面,工作组根据实践梳理出13个重点问题,总结各地立法经验,厘清立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制定立法修订的具体方案等几个问题作为论证目标。一方面,对调研的数据和材料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发展趋势进行严谨科学的法律论证。另一方面,参考国内外法律文献,也吸收了香港、台湾地区和国内具有典型特点的青岛等地的物业管理经验作为参考。集中对多方材料、信息进行整理、讨论、研究。

据悉,条例草案下月初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此项工作是律师在一流法治城市建设中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立法的一项有意义的实践和探索。



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组成员名单                                                     

法律论证组

组长:孙亚非

副组长:顾东林、李军强

组员:郭中亮、刘长森、曾超等、弋仙荣、郭维、周念军、彭日光

秘书长:弋仙荣

社会调研组

组长:邱旭瑜

副组长:朱兰春、范秀玲

组员:高雯、黄庆礼、张健、胡铁军、陈锦伦、俞仕华、黄汉鸿、樊永强、刘国梁、赵艳华

秘书长:黄庆礼

综合组

组长:曹叠云

组员:王再鸣、李建国、覃启洋、郭仪君、倪益民

秘书长:叶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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