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5月30日 作者:王文超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的通知》(粤律协〔2019〕47号),省律协定于2019年6月24日—28日举办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9年6月24—28日
(二)培训地点:香港大学、香港管理学院
二、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执业律师;
(二)执业时间在五年以上(即在2014年6月1日前取得律师执业证);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4年6月1日后出生);
(四)政治素质过硬,对律师业有奉献精神;
(五)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六)个人在深圳律师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具备一定行业引领能力。
三、培训内容
以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质为主题,着力提升青年律师国际视野和执业水平。培训内容包括:香港法律制度与基本法、“一带一路”及大湾区发展粤港律师业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内地企业在港投资涉税实务和香港企业在内地投资的涉税问题实务、跨境法律专业服务及实务分析——遗产管理及税务、粤港两地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发展。培训完成后,学员须提交学习心得一篇(不低于2000字)。
注:课程可能根据需要做相应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9日18:00,超过报名时间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点击最下方按钮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在报名系统上传(含Word和PDF版,不上传附件不能提交报名),报名顺序以在线报名顺序为准。
五、筛选方式
1、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后,市律协将根据通知要求对报名律师进行初步选拔并推荐8名律师至省律协参加面试选拔,最终由省律协根据选拔成绩以2:1的比例确定4名参训律师名额(面试时间:6月15日全天,面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面试次序另行通知);
2、同一律师事务所只推荐一人,如同一律所出现两位及以上律师报名的情况,由律所内部协调推荐一名律师,协调不成的按报名先后顺序,先报名律师参加深圳地区选拔;
3、为使培训普惠化,进一步提升青年律师综合素养,往期学员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六、注意事项
本次香港培训费用,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和参加培训的律师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承担5000元人民币(包含在香港期间的培训、住宿、集体交通及部分餐饮费用),律师承担的部分由律师直接支付给培训机构账户,往返交通自理。
附:1、《关于举办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的通知》(粤律协〔2019〕47号)
2、 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报名表》
3、 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日程表(初稿)
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文超 电 话:83025881
附件下载
- 关于举办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的通知(粤律协〔2019〕47号)
- 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报名表
- 2019年广东青年律师千优百俊人才培训班(香港班)日程表(初稿)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45周岁以下,在深执业3年以上,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9-05-30 09:00:00 至 2019-06-09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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