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郑剑民律师应邀赴珠海律协举办专题讲座
深圳律师网2010年6月8日
为进一步加强刑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刑事辩护技巧,正确解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 2010年 6月 5日上午,珠海市律师协会特邀广东省律师协会总监事、我市律协理事、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剑民律师举办“刑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及刑事辩护技巧”专题讲座。
郑剑民律师结合自己多年从业经验指出,律师在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过程中,面临证据来源不实、证人非客观表述等诸多风险,他强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要引导证人客观详尽的表述,并做好笔录,做足风险保障。
为提高刑事辩护技巧,郑律师认为,律师应具备敏锐的政治察觉力、独立严密的案件分析能力,多掌握非法律专业的知识、密切注意法律的变化、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严格遵守并善用程序法、实体法,审查判断证据时把握好证据的一致性、充分性,在“权威”面前发扬勇质疑、善总结的精神,辩护时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注意法言法语的运用。
在解读《纪要》时,郑律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定义及社会背景作了详细阐述,提出律师应提高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刑事责任、证据要求及“恶势力”团伙的认定、处理作了深入剖析。郑律师还就部分律师提出的案件疑惑一一进行了解答。
本次讲座吸引了珠海、中山两地近180名律师参加,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