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党委专项立法成果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并获高度肯定
发布时间:2015年1月30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2015年1月30日上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和调研报告。市人大主任白天高度肯定调研报告,认为律师在参与条例修订工作做得细致、扎实,该草案建议稿和调研报告具有清晰的修订思路,内容非常丰富,要求职能部门充分结合报告内容做好立法修订。这标志着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党委圆满完成深圳市人大专项委托立法工作任务。
深圳市律协党委自2014年7月份承接《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和调研报告工作以来,就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进行调研论证。党委成立由书记张丽杰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张勇、童新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组、社会调研组、法律论证组三个工作小组。全力组织由30名资深律师组成工作团队,吸收了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并担任过物业管理公司(物业行业协会)法律顾问或曾多次代理过物业纠纷案件,在物业管理和司法实践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的优秀律师参与其中。
在社会调查方面,工作组参与2次“民断是非”公益思辨性公益普法活动,与市民、物管公司和住建局代表面对面,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行业单位等,重点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东海花园等4家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康桥花园等4个业委会进行走访,并亲赴香港进行实地调研,以书面问卷、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征集意见。在法律论证方面,工作组根据实践梳理出13个重点问题,总结各地立法经验,厘清立法修订的总体思路,制定立法修订的具体方案等几个问题作为论证目标。对调研的数据和材料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发展趋势进行严谨科学的法律论证。
在4个月的紧凑工作中,工作组共召开工作会议超过20次,形成工作记录材料16份,先后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居委、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等听取各方意见。经过不懈努力和科学调研,最终完成了十二万字的送审报告,包括修订草案和立法调研报告,向市人大递交一份深层次、高质量的答卷,为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