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法典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25日 作者:李佳芸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根据《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征集民法典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粤普办〔2021〕1 号)要求,我会现面向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征集民法典相关典型案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编要求
请结合自身职能、工作特点和群众对民法典的需求,认真梳理民法典中与自身工作职责相关的典型案例。案例要有典型性,要选取具有代表性、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对群众认识和了解民法典具有借鉴意义,对推动实施民法典具有指导意义。要结合案情阐述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情况,分析案件所涉民法典法律问题和典型意义。
二、正文要求
1.案例标题(要体现所涉民法典重点问题)
2.案情简介(200字左右)
3.调查与处理(200字左右)
4.法律分析(1500字左右)
5.典型意义(600字左右)
三、报送时间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于2021年1月28日12:00前报送到邮箱:wqb02@szlawyers.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律师事务所或姓名+第一批民法典案例。
四、案例运用
省普法办、省律协将收集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定期在广东普法、广东律师之家微信公众号,广东普法网、广东律师网推送,扩大宣传覆盖面。同时,运用新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制作相关的宣传品,形成常态化的宣传氛围。
联系人:李佳芸,0755-83025736,贺鹏,0755-83025300
邮 箱:wqb02@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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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