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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学生首次到我市律师事务所实习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年7月16日 作者:肖水峰 责任编辑:陈夏
7月14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香港法律学生深圳实习启动典礼,迎接7名香港法律学生到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市司法局徐鹏副局长、中联办法律部余学杰处长、香港法律交流基金会刘嘉华主席和市律协韩俊副会长出席典礼。
韩俊副会长在典礼上表示,市律协将继续秉承“改革、开放、创新”的精神,致力于加强与港澳台和欧美等地区的合作交流以及创新业务的引进,建立常态化的人才流动机制,进一步推动深圳律师的国际化水平。
徐鹏副局长指出,随着香港籍律师来深圳执业增多,两地在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深港两地法律交流合作,提升和创新法律服务水平,今年,司法部批复同意在我省前海等三地试行内地与香港、澳门成立联营合伙型律师事务所。此次,中联办推动香港法律学生首次到深圳律师事务所实习,既为香港优秀的法律学生提供了学习的平台,也树立了深港两地法律合作传播先行者的模式。
此次来深的7名香港法律学生将分别到广东华商(前海)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2周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