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深圳市首届“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作者:陈乐乐 责任编辑:熊丹
各有关单位、各位公职与公司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公职与公司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全市公职与公司律师优秀典型,强化优秀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市律协拟开展深圳市首届“十佳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评选工作,表彰一批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职与公司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各10名。
二、评选条件和方式
(一)评选条件
1. 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3年以上,且取得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证书。
2. 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3. 职业操守良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本单位法治工作或法律顾问工作岗位上勤勉敬业,积极奉献,善于用法治思维推动所在单位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在本单位乃至本系统有良好的声誉,能够发挥表率作用;执业以来未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无有效投诉记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
4. 工作业绩突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上发挥积极作用。
5. 积极履行会员义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较好地完成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相关活动。
6. 热衷公益法治宣传。义务开展各类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法律培训等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7. 每个单位或公司参评律师不得超过2人。
(二)评选方式
由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的设立工作。奖项的评选、确定工作由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
三、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阶段
参评律师依据评选基本条件和要求自行申报。拟申报本次评选活动的律师需在2022年12月2日(周五)17:00前将《深圳市首届“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候选人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含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和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初评、审核阶段
评选委员会对参评律师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参评律师,并对符合条件的参评律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前10名的为“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拟表彰人选。
(三)审查、公示阶段
评审结果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审查并征求市司法局意见后,在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依次通报市律协会长会、理事会,确定深圳市首届“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表彰人员名单。
(四)表彰、宣传阶段
市律协初定于2022年12月对深圳市首届“十佳公职律师”“十佳公司律师”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乐乐
联系电话:83025739
电子邮箱:hyb@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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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