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前海法院律师调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 作者:徐占雄 责任编辑:王红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拟建立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名册,邀请我会精通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金融、证券、保理、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加入调解名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数量
调解名册分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两部分,其中律师事务所拟入选10家;律师调解员拟入选20名(该20名律师调解员不包括入选的10家律师事务所)。
二、主要工作
(一)律师事务所
1.设立调解工作室,组成调解团队,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承接人民法院移送的调解案件;
2.推荐的本所律师经审核合格后,列入调解员名册,参与前海法院现场轮值调解工作;
3.参与在线调解建设,配合法院共同推动调解平台系统建设。
(二)律师调解员
1.入册的律师调解员需接受前海法院安排,轮流于每周二、周四(节假日除外)到前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开展现场调解工作,每名律师调解员每年约值班调解2天;
2.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等远程方式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费用补贴
(一)前海法院根据《调解员费用补贴规定(试行)》的规定,向参与案件调解的律师发放费用补贴。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按照市场化运作,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有偿调解服务,并与当事人协议收取费用的,前海法院予以支持。
四、专业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报名要求
1.推荐本所3名至5名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推荐的律师执业未满五年,但曾在法院从事民商事、涉外审判执行工作五年以上(提供工作经验证明);外籍及港澳台籍律师暂不受执业年限限制。
2.本所已参与法院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系统建设,或者愿意参加该平台系统建设。
(二)律师调解员报名要求
1.擅长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金融、证券、保理、知识产权等纠纷解决,并执业五年以上;
2. 律师执业未满五年,曾在法院从事民商事、涉外审判执行工作五年以上,并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提供工作经验证明);
五、报名条件
1.我会会员;
2.报名的律所或律师近3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对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金融、证券、保理、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任意一项有所钻研,精通相关法律业务;
4.提供本人办理过的所报专业领域的案例2件以上,要求案例能够体现报名人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
5.提供参与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或是与外籍、涉港澳台籍律师具有合作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报名安排
(一)报名通道
1.律师事务所报名通道:律师事务所下载附件1-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填写律师事务所及推荐律师的详细信息,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本人签字。
2.律师个人报名通道:律师下载附件2-律师个人报名表,填写律师详细信息,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及律师本人签字。
(二)材料提交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18:00止。
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业务部:
1、报名表(原件2份);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
4、办理过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金融、证券、保理、知识产权等领域的案例2件以上;
5、参与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带一路纠纷解决机制或是与外籍、涉港澳台籍律师具有合作关系的相关材料。
七、报名须知
1 提交报名表和证明材料后才视为完成报名程序;
2、所有报名材料将提交深圳市司法局审核,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确定入选调解名册人员。
联系人: 徐占雄 88281543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