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七届深圳关爱行动爱心典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3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关爱精神、传播关爱理念,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启动第十七届深圳关爱行动“十佳爱心人物”“十佳爱心企业”“十佳公益机构”“年度推动者”推选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积极挖掘行业爱心典型事迹并积极申报,以彰显深圳律师社会责任和大爱情怀。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一)十佳爱心人物
长期热心公益事业,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环保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或奉献爱心的事迹感人,对弘扬关爱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关爱事业的发展具有示范作用者;或见义勇为、舍己助人,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者。
(二)十佳爱心企业
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权益,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注重人文关怀,劳动关系和谐,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乐善好施,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企业。
(三)十佳公益机构
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在省市、国家登记的驻深社会组织,成立 2 年以上,架构健全、管理规范;有长期、规范性的优秀服务项目且取得特色成效或突出成绩,积极创新、拓展公益慈善项目以及公益服务,推动社会组织的创新实践。
(四)年度推动者
在关爱行动的组织发动、文化传播、信息交流、项目孵化、资源整合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创新性地解决了民生问题,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显著地推动了深圳关爱行动以及全市公益事业发展壮大的个人、团队或机构。
二、推荐要求
(一)各类人选主要事迹以近一两年的为主,申报材料要求主题突出、事迹真实、表述清晰、数据准确。
(二)历届已经当选过“十佳爱心人物”(“最具爱心人物”)的,不再参评本届的“十佳爱心人物”评选。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19年10月8日(周二)18:00。
(二)申报主体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申报。
(三)提交资料
请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填写推荐表(见附件),以律师事务所账号点击通知下方链接报名,并上传申报资料(word文档及PDF扫描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七届十佳爱心人物推荐表
2.第十七届十佳爱心企业推荐表
3.第十七届十佳公益机构推荐表
4.第十七届年度推动者推荐表
联系人:张晓燕,82025630
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2019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19-09-23 00:00:00 至 2019-10-08 18:00:00(报满即止)
会员报名通道
活动已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