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审委会召开第四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3月30日 作者:靳焜 责任编辑:陈夏
2016年3月24日下午,市律协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审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律协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律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郑马主任主持,审委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市律协黄思周副会长、市司法局律公处李胜科长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就《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开具律师事务所、律师无行业处分证明管理办法》、《关于律师在代理群体性案件中适用禁止风险代理的报告》、九届三次律代会律师代表提出《关于在披露个人会员纪律处分信息时不提及其所在律所名称》的提案办理等进行了讨论。
郑马主任提出,近期会员开具无行业处分证明的申请量突增,招标单位对于证明要求的内容不尽相同,需求呈现多样性,但我会适用的证明版本还应保持相对规范和相对固定。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我会应及时跟踪指导,将不断强化律师法律服务意识,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落到实处。
黄思周副会长充分肯定了纪律委过去一年的工作,并强调,纪律委员会是实施行业监督和纪律处分的专门机构,全委成员对于“规范性”和“纪律性”的认知应更准确、把握应更精准。另在今后的投诉查处工作中,我们还要更多着眼于不同纠纷主体的差异,充分考虑行业利益和社会利益,合法、合理、高效的开展工作。
会议还对近期正在处理的部分疑难、复杂投诉案件进行了讨论,与会委员均充分表达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