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经贸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2月21日 作者:调研部 责任编辑:孙统彪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有效训练和提高我省涉外律师在境外投融资、商事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的涉外法律实战技能,省司法厅、省律协拟于2023 年3月中上旬至4月下旬举办2期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涉外法律事务能力提升周末班),分为争议解决和涉外经贸两个方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举办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
二、培训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16日(每周五至周日,共16天),两期培训同时开班。
三、培训地点
东莞长安莲花山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莲峰北路77号)
四、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
课程适应律师培训特点,采用“法律英语+N”模式,旨在训练和提高律师在境外投融资、商事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的涉外法律实战技能。教学方式采取重点课程讲授、案例分析与主题研讨、实务训练交流、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具体课程安排及境外授课 讲师详见附件1、2。
五、参训人员
主要为有意愿提升涉外法律英语能力和国际谈判能力的,外语水平良好的省内执业律师(不包括兼职律师)。具体参训律师由省律协从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委员会中遴选及各市律协推荐组成。
(一)参训条件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
3. 与涉外律师界合作密切、交流广泛,具有较为丰富的参与涉外法治工作实践经验;
4. 执业期间没有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5. 已入选深圳市涉外领军人才库、后备人才库和新锐人才库的律师优先推荐;
6. 身体健康,能保障研修学习时间,积极参与研修活动,研修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及提前结束研修;
7. 未参加过2022年广东涉外律师人才研修班;
8. 本次两期培训班同时开班,原则上一个培训班中同一个律所入选一位律师。
(二) 名额分配
第一期:争议解决方向,30人
第二期:涉外经贸方向,30人
以上名额按报名要求,先到先得,并开放5位候补名额,如后名额存在空余的,省律协将结合报名情况做相应调剂。
六、相关安排
(一)报名安排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2月23日17:00前将参训回执(盖章扫描件及word文档)及参训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提交至相应的报名链接。未按要求提供附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费用安排
本次培训费用由省财政经费、省律协和参训律师(或参训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共同承担。每位参训律师需承担约1/3的培训费用,即3900元人民币/人,律师承担部分由参训律师直接支付至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并由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出具发票。
(三)食宿安排
1.用餐由主办方统一安排;
2.住宿安排为两人一间的标准间,如需单人住宿,在酒店房源允许情况下可补差价单住;
3.除集体参访安排外,其他交通费用自理。
(四)其他要求
1.培训期间需封闭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学员手册、考勤制度等要求,如中途退出,律师个人承担的费用将不予退回,且不能再被推荐参加今年省律协相关涉外培训班。
2.培训结束后由省律协及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为完成课程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出勤率低于75%的学员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3.培训结束前,每位参训律师需提交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和一张彩色个人照片,以上成果将用于宣传工作,供我省涉外律师参考。
4.参加培训的律师在培训结束后应承担一定量到各地及市律协授课、参与对外推广等工作,尽可能扩大普惠面。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律协联系电话:020-66826953;
深圳市律协联系电话:0755-82752146,联系邮箱:dyb@szlawy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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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律师(在深执业3年及以上,无处罚及行业处分)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3-02-21 15:00:00 至 2023-02-23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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