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律师事务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作者:包珮先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
党的二十大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强化法治使命,认真履职尽责,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因此,为全面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好本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时间
2022年12月-2023年3月
二、 培训对象
全市律师、实习人员及律所相关人员
三、培训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四、主讲导师
宫正 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党委委员、教育长,副教授,广东省青联委员,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宣讲团成员
五、学习途径
以上学习课程已上传至【律师云学院】-【课程广场】-【党建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人员登录律师云学院进行课程学习。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
(二)抓好统筹,优化推进。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优化完善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推进举措,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宣传,确保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抓好落实。要加强新闻报道,扩大宣传影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联系人:李力 830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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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