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涂成洲律师建议
创业板公司每年应公布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报告
深圳律师网2011年12月2日
2011年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涂成洲律师从创业板健康持续发展的实际考虑,结合自身创业板的实践经验,向深交所建议:创业板上市公司每年应向社会公布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合规运作报告,包括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是否仍符合上市条件(股权分布、股东人数、股本总额等方面)等。如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三次违规(含程序违规),建议股票暂停上市,严重违规的可要求其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