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欧洲杯赛程16强荷兰vs

市律协以第三方独立完成立法后评估工作

开创律师参与立法后评估工作先河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2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3月21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行,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刘渤、办公室主任李宇东、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熊松青、市人居环境委法规处副处长汪斌、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副主任张凌、我会会长高树、秘书长王红、理事张弢、李军强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工作组全体成员、法制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深圳电视台、深圳电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近10家媒体记者参加了交流会。会议由张斌副会长主持。



李军强理事介绍了评估过程以及评估建议。接市人大委托后,市律协组建专业的评估组织,选拔34名专业人士分成四个组分工进行。先后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建立了四个协调平台,以便及时进行信息交流,确保工作进展。为了督促进展,评估组先后与人大城建环资委召开三次协调会,内部召开6次协调会,走访16个与环保条例实施关系密切的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召开3场专家座谈会,收集走访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相关报告15篇,案例800多件,法律法规300多部,为评估报告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掌握上述材料的基础上,经过论证和思考,提出了“改变现有保姆式监管模式,构建新型高效监管体系”的建议。一是明确的目标体系。只有建立明确的目标体系,才能有效实现国家确定的“以环境质量管理为核心,以目标管理为手段”的目标,这是整个建议的基础。二是严厉的处罚体系。严厉的处罚标准应以“不能让违法者从违法行为中得到任何利益”为标准,让处罚真正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以此督促企业自觉守法,提高整体守法水平。三是有效的监督体系。通过加大对公众的环境保护培训、宣传教育等方法,全面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特别是识别环境违法并与之斗争的能力,将环境违法行为置于全民的监督之下,置于全天候的监督之下,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无处遁形,从而督促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自觉守法。四随机的执法体系。主要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随意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执法等问题,增强执法的效果和效率,加大执法威慑力,彻底打消环境执法相对人的侥幸心理,形成守法生存,违法淘汰的良性管理机制。


刘渤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本次来参会的主要核心目的是专程向市律协以及评估项目组成员表示衷心感谢,他肯定了市律协以及评估项目组成员的辛勤付出,评估项目组成员细致严谨、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市人大的一致赞誉,评估成果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一致通过。他介绍,立法后评估工作在全国从2000年左右开始,从地方人大进行探索尝试,全国人大也相继对散布法律进行立法后评估。本次环保条例是市律协首次作为独立第三方对政府部门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该条例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关注度高,参与评估的律师们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大量心血,运用各种评估办法,最终形成了500页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他指出,立法后环保条例评估报告对立法质量和实施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有关建议中肯,具有可操作性,达到了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预期目标,符合评估办法要求。他希望评估结果能够产生实际效果,今年环保条例的修改将纳入市人大重点立法项目,市律协的评估成果也将在法规修改中有所体现;同时他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市律协的合作,密切联系,把更多立法项目交与市律协进行评估,双方共同推动深圳法治城市建设进程。


汪斌副处长在发言中指出,通过律师的系统评估使人居环境委更多地了解和掌握了社会各方面、各部门对立法工作本身和对现在实施环保条例的看法和意见,对行政部门工作具有启发作用,他感谢律师对环保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行政部门工作注入了更多动力。


熊松青处长感谢了市人大对市律协的信任。他表示,将立法后的环保条例交由市律协进行评估,市律协不负所托,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对于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和拓展律师参政议政路径发挥了积极作用。


交流会上,高树会长代表协会对评估项目组成员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该评估项目是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协设立立法调研机构后,市律协承担的首个专项评估工作,在全国开创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独立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先河,对于提升我市律师参与政府工作的话语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他同时要求,项目组要做好工作总结,做好宣传推广,形成聚集效应,并对该项工作进行延伸。例如:出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汇编、《立法评估工作指引》等。

交流会上评估项目工作组成员表示很荣幸能够有机会参与到深圳立法工作中,评估项目工作组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圆满的成果。他们还表示此次评估工作对于拓展和突破自身业务水平具有相当大地促进作用。评估项目组还就评估工作进行了心得交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