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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2024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一期、第二期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5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黄红珍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深圳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实习人员需参加不少于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市律协拟于2024年组织开展三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现将第一期、第二期集中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4年3月31日前已取得实习证,且未参加过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以实习证发证日期为准)。

注: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报名时间:5月15日(周三)-5月21日(周二)

第一期培训安排:

第一期集中培训分别在福田区和罗湖区设置集中培训地点,培训课程相同,请学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7月初

培训人数:1000人(福田、罗湖两个培训点报名人数各500人)

 

第二期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2024年8月中旬

培训人数:500人(罗湖培训点)

 

注: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1、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人员登录深圳律师网--实习人员管理系统--集中培训栏进行报名(详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实习人员通过实习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后,需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并请于5月31日(周五)下午18时前,将加盖律师所公章的报名表PDF版(文件命名:姓名+所名)发至邮箱(szlxhyb5800@163.com)进行确认,市律协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的报名状态显示为“正式学员”的即报名成功。


四、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出勤率需达到95%(含本数)以上,低于95%者将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需重新报名参加为期一个月集中培训;

2、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律师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培训期间因出庭原因只能请假一次。其中:深圳市内开庭,请假时间不超半天;外省市开庭,请假时间不超一天。

3、集中培训出勤率高于95%(含本数),考试总成绩高于65分(含本数),且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卷分数达到此卷总分80%,方为培训合格;

4、集中培训考试总成绩低于65分,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考试试卷分数未达到此卷总分数的80%,则需重新报名参加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培训;

5、集中培训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将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6、参训人员如有怀孕、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告知,以便市律协做好相应安排。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律师所及时通知本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人员通过实习管理系统完成报名并准时参加本期集中培训;

2、请各实习人员登录实习人员管理系统确认手机号是否正确,培训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3、第三期集中培训时间初定2024年10-11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报名期间,如遇技术问题,请与网络公司联系。

技术公司联系电话400-052-9602

市律协会员部联系电话:0755-88281716、8830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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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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