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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中的立法公开与司法公开”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7日 作者:杨欣 责任编辑:刘峰

2015年1213日,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与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中国行为法学会、英中协会在深圳联合举办“法治建设中的立法公开与司法公开”研讨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英国上诉法院、英国法律委员会、清华大学法学院、香港大学、华南贸仲、深圳市政协、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依法治市办、深圳市前海法院的领导、专家、法官、检察官,深圳律协会长高树、副会长韩俊,理事陈方、李军强、高立明,监事梅文,法治委副主任贺树奎等50余位法律人参加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何家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深圳市依法治市办主任、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到会致辞。


何家弘主任认为,中国法治进步快速,但依然处于发展中阶段,法律实施才是中国法治发展最需要加强的环节。他表示,立法工作并不能完全制定一部真正完善、完美的法律,立法是一种科学、博弈和平衡,立法公开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立法中的民意、民主,体现法治精神。而司法公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并用可视化的方式来实现,最终达到在一定程度上“接近正义”。


张鸣起会长表示,立法公开是科学、民主立法的关键,要做到科学、民主立法,需进一步推进立法公开和开门立法,建立顺畅的意见表达机制,使各种不同的利益、不同的各项工作在立法的传承中有表达渠道。在实行立法公开过程中,要继续保持征求意见的传统,除书面征求意见外,还应充分借助网络、媒体、立法听证等广泛听取意见,组织第三方开展立法咨询、立法评估,保障法律的可行性及实践成效。


蒋溪林局长对与会的专家学者及不同领域的法律人来深分享法学经验,指导深圳司法实践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创新”与“法治”始终是深圳城市发展最核心的两大要素,深圳围绕“法治”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做到每立一部地方法规都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致力于推动深圳的立法质量更高、更接地气、更贴近社会需求。在司法公开方面,深圳的裁判文书公开、诉讼流程公开、咨询信息公开等做法也走在了全国前列,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即源自深圳。近期,深圳司法局打造的“法治地图”上线,该平台不仅能链接深圳市民和深圳法治资源,下一步还将实现与深圳司法局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真正为市民提供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                  


高树会长围绕“司法公开与律师”发表主题演讲,系统阐述了司法公开的基本进程和主要内容、律师与司法公开的关系以及律师在推动司法公开中角色与作用。他表示,司法公开的终极目标是保证司法公正,律师的最终目标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两者的价值追求相同。要实现真正的司法公开,应构建双向或多元的公开制度、健全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体系以及较为全面的公开内容,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律师的职业道德与执业素养,提高律师在诉讼中的平等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此外,高树会长认为,律师是司法公开制度重要的参与者、推动者、落实者、评价者和宣传者,建议在司法公开制度制定中多吸纳律师意见,在司法制度建设方面尽量多让律师参与,贡献力量。同时,高树会长呼吁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司法公开规则及相关内容,让司法制度更好地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和落实。


本次会议为期一天,分别围绕法治与立法公开、法治与司法公开主题展开研讨。何家弘教授主持“法治与立法公开”环节,英国上诉法院法官、英国法律委员会主席Rt Hon Lord Justice Bean,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巡视员扈纪华,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等分别就英国法律委员会的职能以及提供改革建议的做法、法治国家中的立法公开与司法公开借助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刑法立法的公开等主题进行了现场演讲。

下午的“法治与司法公开”环节由韩俊副会长主持,英国侦查权法庭成员、皇家出庭律师Robert Seabrook QC,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处长韩伟、综合处副处长、调研员江继海,司改办调研员杨建文、第一巡回法庭法官高晓力分别结合中英司法公开的实践,就“Reconciling Open Justice with National Interests”、“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以全面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司法公开对审判实践的影响”发表主题演讲。最高人民检察院张新泽处长、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调研员杨建文等就审判实践中的司法公开、检务公开制度发表了主题演讲。


在讨论与互动阶段,深圳律师积极踊跃发言,为立法及司法公开积极建言献策:陈治民律师就立法公开提出应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并改进立法模式;郭海英律师提出立法过程应多吸收律师意见、进一步完成司法监督渠道;骆振中律师借鉴香港等地的做法建议法院安检中去除公民身份查验程序、充分保证群众旁听案件权利、对于简单案件应提倡当庭宣判,同时呼吁修改《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肖黄鹤律师建议司法公开应注重观念公开,法院的判决书应借鉴香港等地的先进做法、反映合议庭成员的合议意见;梁敏律师建议公开民商事案件的合议庭记录,建立律师与最高院的直接沟通渠道;高立明律师针对检察院在检务公开中存在着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参与研讨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及相关学者、专家耐心听取了发言律师的意见,并一一进行回复和解答,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还当即表示要针对正在进行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修改草案充分征求新澳门游戏网站入口 的意见。

此次活动不仅为深圳律师提供了与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行为法学会等领导和法学专家直接接触、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和机会,也为深圳律师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和创建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该活动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市律师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层面的影响,极大地提升了深圳律师积极向上的社会形象,受到了与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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