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法律服务
深圳律师网 2013年9月12日
2013年9月4日,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成为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理事单位,该所邓建华律师成为该协会理事成员,并分别被授予牌匾。
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参与该协会活动,充分了解和挖掘文化创意产业的法律需求,为该协会会员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法律政策约束、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助推文化创意产业良性发展,形成与行业资源共享、创新合作的模式。
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英文简称SCCI)于2011年9月23日成立,以政府助手、企业推手、行业管家为服务职能,致力服务于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及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影视演艺、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高端印刷、高端工艺美术等深圳文化创意十大领域,是深圳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文化企业发起成立的行业性、综合性、非盈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是深圳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唯一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
(广东扬权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