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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月5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侯昆霖

各律师事务所: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战果,接市司法局通知,要求全系统严格落实《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深防疫指〔202019号)的要求,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的原则,慎始慎终、毫不松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防控指挥协调

    律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上级通知精神和市司法局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健全24小时人员值班和律所负责人带班制度,高效妥善处置各类涉疫突发事件、紧急事件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严管人员外出

    提倡在深过节,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非必要不离深,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于确需离深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须提前报律师事务所批准,并做好跟踪随访,及时掌握情况。

    三、减少人员聚集

    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大型会议,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召开举办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要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并报市律师协会备案。各律师事务所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并引导所内人员减少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防控

    律师事务所要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做好进出人员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验,加强律所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常抓不懈开展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消除卫生死角,每日定时清洁消毒。

    五、加强个人防护

    律师事务所要专门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上级防控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电子屏、公众号、微信群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增强防护意识。要引导外来人员、所内工作人员保持社交距离,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外出、聚餐、娱乐,不吃生冷食物。要抓紧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制定疫情应对预案,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叶翠翠         周山清

    联系方式: 83025700       8302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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