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秀玲律师应邀为多家医疗机构举办医疗损害责任界定讲座
深圳律师网2010年9月20日
就今年 7月 1日《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对医疗损害责任界定产生的新变化,最近,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医疗法律项目负责人、广和律师事务所范秀玲律师应邀为市康宁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及山西省同煤集团总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举办了十余场专项讲座和培训。
范秀玲律师结合自己长期从事医疗法律工作的经验,就《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界定的新变化、《侵权责任法》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间的衔接与冲突处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针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中常见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了律师的意见,在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对医疗损害责任的认识,及时梳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建立处理医疗纠纷的新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受到了各单位的一致好评。